房型介紹 旅客推薦 粉絲專頁 線上訂房 官網首頁 合法民宿證號:01531
訂房專線:0913182951 Line id:edward4251 微信:edward_171
地址:花蓮縣吉安鄉建昌路140巷8弄7號
〈貼心服務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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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設施:冰箱、有線頻道、寬頻上網。 | |
每房備有液晶電視、冰箱、冷氣、獨立衛浴設備、飯店級盥洗用品、吹風機。 | |
知名寢具獨立筒床墊、羽絨枕、羽絨被。 | |
提供無線網路、需自備電腦。 |
〈匯款資訊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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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訂房:請來電或line,確認預約〝日期與房型〞是否有空房? ,並告知住房之確實人數。依觀光局規定於訂房後二日內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觀光局網址:https://is.gd/uC54ly | |
凡住宿國定假期及農曆春節,需預付全額費用(請預訂2日內匯款) | |
匯款銀行: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- 瑞湖分行 | |
戶 名:葉健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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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號:012 | |
帳 號:7411-6802-6609 | |
匯款完成後,煩請電話或line告知匯款金額、匯款日期及銀行帳號末五碼方便對帳。 | |
〈注意事項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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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日:週日~週四 / 假日:週五、週六、寒暑假週日~週四/旺日:連續假日、寒暑假週五及週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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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 下午15:00 以後 / 退房時間 早上11:00以前 | |||
為維護住宿品質,室內全面禁煙、禁酒、禁毒。 | |||
早上八點前、晚上十點後,請勿大聲喧嘩,影響其他人的休閒品質。 | |||
住房時請提供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登記。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 |||
愛護一切用品與設備,如有遺失及損壞按市價賠償,退房時仔細清點行李,以免遺落。 | |||
訂房後取消訂房,按照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標準,依取消日期離住宿日期的遠近退還 | |||
一定比例訂金:住宿當日因個人因素更改房間或住宿天數,訂金恕不退還,敬請見諒。 | |||
訂房後更改訂房日期、住房天數或人數,請於住房日的14天前告知,確認更改,訂金可保 | |||
留三個月,通知變更者,須扣訂金如下表,敬請見諒。 | |||
□預收(或預先取得信用卡扣款授權)約定房價總金額者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 □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: 一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乙方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 二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乙方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 三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 □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: 一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於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甲方日後消費折抵使用。乙方不得對甲方已付金額的折抵使用作不合理之限制,如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合併使用等。二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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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
□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: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
□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: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,得於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。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
觀光局網址:https://is.gd/uC54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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